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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雨润生猪屠宰实现“人道屠宰”
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 邹 伟 杀猪也要讲究人道? 是的。 8月1日,国务院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开始施行。为配合《条例》施行,商务部起草了《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管理办法》,现已公示结束,只待最终确定施行日期。 其中,《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条提出,“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,实施人道屠宰”。 这是我国首次将“人道屠宰”明确写入法规。而西方一些国家,100多年前就提出“动物福利”概念,10多年前就颁布《动物福利法》,规定必须“人道屠宰”、“避免造成动物不必要的痛苦”等。 尽管也有人提出质疑:“人道”其实只是为了“味道”;人的福利尚难保证,谈何动物?但舆论普遍评价,“人道屠宰”彰显社会文明进步,它的实施将成为我国保障“动物福利”具有里程碑影响的事件。 而南京的部分企业、专家及有关职能部门,早在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施行之前,就已在推行“人道屠宰”、保障“动物福利”方面进行了探索,并取得了一定效果。 一头猪的最后旅程 一头猪,会怎样度过它生命的最后旅程? 围捕,捆绑,挣扎,哀嚎,一刀进去,鲜血喷涌……如此血腥的屠宰场面,在今天的乡下或小屠宰厂,仍很容易见到。 淋浴,放松,听着舒缓的音乐,神情安详地走向送宰通道,瞬间被电晕……这是出现在部分大型屠宰厂的另一种“温柔”场景。 “有些地方受条件所限,情有可原。但对于品牌企业、上规模的屠宰厂而言,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人道出发,都没理由不‘温柔’一点。”江苏雨润集团生鲜事业部总经理方东九说。 近几年,方东九每年都要去德国、荷兰、丹麦等国考察,“人家对‘人道屠宰’已习以为常了,执行得非常好。而我们,才刚刚起步”。 总部位于南京的雨润集团,现拥有屠宰厂22家,分布于安徽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河南、山东、河北、辽宁等地。南京因不是主要猪源地,而以猪肉消费为主,所以暂未建屠宰厂。22家屠宰厂的年屠宰产能达1500万头,2007年实际屠宰量为1400万头。 这些为人类贡献美味的生猪,在生命最后阶段,有多少享受到了“人道屠宰”的福利? 方东九介绍,从2004年开始,雨润位于哈尔滨、沈阳、阜阳等地的几家屠宰厂真正实现了“人道屠宰”。因为,这几家使用的都是国外进口的全套设备,每套投资约1亿元,硬件条件最好。 “人道屠宰”涉及运输、卸载、待宰、驱赶、致昏和刺杀等多个环节,雨润制定了一整套规定。 在卸载方面,雨润准备了两种不同高度和坡度的坡道,以保证生猪能顺畅、平稳下车。参与卸猪、赶猪和待宰圈管理的员工应穿深色衣服,避免生猪产生烦躁;猪卸载后应休息24小时,排泄、放松; 一般情况下,不应用电棒赶猪,而用带响声的鞭子。迫不得已使用电棒时,电棒只能接触成年生猪身体后部,不应接触眼睛、嘴、耳、肛门、生殖器和腹部等敏感部位。电击时间不应超过2秒; 电击刺杀前,放一会儿音乐让生猪安静下来,消除恐慌。送宰通道要隔开,在进入电击段时,后面的生猪要看不到前面被电击的猪,避免受到惊吓等。 “音乐光碟和音响,都是和设备一起从国外买来的,猪听了之后确实会安静很多。”方东九说,雨润采用的“三点式托胸麻电器”也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。传统的麻电器是两点的,即电击猪的两个耳后根。“三点式托胸麻电器”多电击一个胸部,耗时更短,可让生猪瞬间失去知觉。 方东九进一步介绍,国外部分更先进的屠宰厂,现在连电击都不用了,而改用二氧化碳。生猪在送宰通道上行走时,会有一个电梯载着生猪,突然降到下方的一个二氧化碳池里,猪在里面晕得更快。电击时,有的猪还会哼几声;用二氧化碳,猪一点声音都没有。 对于“人道屠宰”,虽然《办法》只是“鼓励”,而非“强制”,但相关人士表示,这已非常来之不易。一个直观的例证是,至今,舆论仍有不少质疑。如:虚伪,“人道”其实只是为了“味道”;猪反正要被屠宰的,它懂什么“人道”?人的福利尚难保证,谈何动物等。 “我对这些质疑者表示理解,但我不赞同他们的观点。”南京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蔡体雯认为,上述观点太偏激,“人道”和“味道”并不矛盾,屠宰同样需要“人道”,不能太残忍。文明进步,哪怕是一点一滴,同样值得肯定和鼓励。 蔡体雯介绍,近两年,南京进一步加强对屠宰厂的规范管理,先后关闭了79家不符合卫生和管理要求的屠宰厂,现有正规屠宰厂55家。全市年销售猪肉约200万头,其中有145万头左右出自南京的屠宰厂。 由于缺乏明确的“人道屠宰”规定,屠宰厂的管理,主要依据的是《畜禽屠宰加工工艺与卫生检验监督实用全书》等,书上没提到“人道屠宰”这个概念。像雨润那样,能实施“人道屠宰”的寥寥无几,大多也只是采用了电击而已。 蔡体雯说,去年,他曾应邀参加过一次研讨会。国家准备出台《人道屠宰技术要求》,草案已制订好,开研讨会的目的,就是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。但至今,《人道屠宰技术要求》仍在完善之中,出台日期尚是未知数。 据了解,《人道屠宰技术要求》内容非常全面,包括了《猪人道屠宰要求》、《牛人道屠宰要求》、《畜禽人道屠宰要求》等方面,规定也很具体。以《猪人道屠宰要求》为例,其分别规定了运输、卸载、待宰圈养、伤残生猪和有身孕生猪如何处理等10多个方面。 如:伤残生猪卸载坡道应尽量短、近,优先处理,坡道坡度不能大于20度; 有身孕生猪屠宰放血后5分钟内,不得将胎儿从子宫中取出; 运输时需要过夜的,要给生猪提供草垫。运输和待宰圈养期间,要有足够的空间,让猪能够同时站立和躺下; 炎热时,应给猪淋浴、降温、清洗猪蹄,减少相互攻击; 工作人员要穿深色衣服,避免鲜艳衣服导致猪心烦意乱; 不到万不得已,不得用电棒赶猪等。 “但也必须看到,要想真正实现‘人道屠宰’,还需要一个过程。”蔡体雯说,商务部此次起草的《办法》,只是“鼓励”,而非“强制”。即使是强制“人道屠宰”的规定出台了,政策宣传、人员培训、设备配置,再加上各地条件差异等因素,实施同样难以一步到位。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、动物福利研究专家颜培实透露,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畜牧法》,在征求意见时,曾有一条为“提倡动物福利”。当时,一些学者觉得力度不够,希望能改为“强制”。不料,最后因“尚存争议,时机不成熟”之故,原有的“提倡动物福利”也被删除了。“人道屠宰”一路走来,步履蹒跚,《办法》明确“鼓励”,同样来之不易。 “如单纯从商业角度来看,不可否认,‘人道屠宰’更利于与国际接轨,提高猪肉品质,打破美国、欧盟等限制中国肉类产品出口的壁垒。”方东九介绍,目前中国的屠宰厂有2万多个。其中,雨润等10多家大企业,年屠宰总量不到全国屠宰总量的10%。 而在美国,一共只有几十家屠宰厂,规模化程度很高,有家大屠宰厂的年屠宰量,就包揽了全美国屠宰量的38%。屠宰厂规模化程度越高,无疑就越有条件实施“人道屠宰”,越有条件加强屠宰厂的质量安全管理。 “但从更高层面来看,‘人道屠宰’说到底是从对动物的态度中,反映出人的人道主义精神来。” 方东九希望,“人道屠宰”的步伐能迈得更快一些。 蔡体雯认为,国家鼓励“人道屠宰”,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,“人道屠宰”是未来的一个方向,相关法规也会越来越完善。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,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。因为,和谐不仅包括人与人的和谐,人与自然的和谐,也包括人与动物的和谐。 颜培实表示,“人道屠宰”是“动物福利”的其中一个方面,而“动物福利”是伦理学的一种泛化。 “动物福利”和“动物权利”是有区别的。“动物权利”提出人与动物平等,即人不能给动物带来痛苦,包括素食主义、反对动物实验等,这些观点都有些偏激;“动物福利”是指尽量减少动物不必要的痛苦,前提是动物是为人而终的,包括畜牧、实验等。 “100多年前,西方就提出了‘动物福利’概念。其实,中国也很早就有‘动物福利’方面的实践,只不过一直没有将其理论化而已。”颜培实指出,中国是一个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很深的国家,农耕历来讲究精耕细作,畜牧历来讲究精管细养。既然在养上面,中国人已做得很好了,为什么不能在运输、待宰、屠宰时也把它做得更好呢? 颜培实进一步举例说,汉字的“家”字,下面就是一个“豕”,也就是猪的意思,所以古代有“无猪不成家”的说法。由此可见,中国人对猪是很有感情的,“人道屠宰”和“动物福利”,在中国也是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的。 另据了解,去年底,我国在河南郑州启动了首个“人道屠宰计划”试点;由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协助省科技厅拟订,正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的《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》,也规定“要善待实验动物,维护动物福利”;南京多家实验动物使用单位,都为因实验而死亡的动物立了纪念碑;南京农业大学动科院、动医院,则在酝酿成立“动物福利委员会”。 “‘人道屠宰’,意义非同寻常,它不仅符合国际通用做法,体现人对即将死去的动物的人道主义和悲悯主义,彰显社会文明进步,更是实现‘动物福利’的一个最佳途径,期待国家继‘鼓励人道屠宰’之后,尽早出台动物更有效的“护身符”——《动物福利法》。”颜培实说。 “人道屠宰”步履蹒跚 “动物福利”值得期待 ——德国 1998年修订的《动物福利法》第1条就明确规定:没有正当的理由,任何人不得引起动物疼痛、痛苦或者忧伤。 ——丹麦 1991年的《动物福利法》指出:本法是为了确保动物免受疼痛、痛苦、焦急、永久伤害和严重的忧伤。 ——葡萄牙 1995年的《保护动物法》列举了四个保护原则:禁止所有的造成不必要的死亡、虐待、持续的痛苦、剧烈伤害等非法残暴对待动物的行为;动物患病、受伤或处于危险边沿,应得到尽可能的帮助;禁止要求动物做力不能及的事;濒危动物物种应得到符合其生态系统规律的保护等。 ——瑞典 2002年修订的《动物福利法》规定:动物必须被善待,并能得到保护,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疾病。此外,对动物的栖息场所条件、过度劳作问题、行动自由限制问题、动物买卖和运输问题、生病和受伤动物的救治或人道扑杀问题等,也都有具体规定。 国外的 《动物福利法》 |